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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


[][?-1735年,清朝大臣]

王国栋(?—1735)字左吾,汉军镶红旗人,清朝大臣。

康熙五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光禄寺卿。雍正初,查嗣庭、汪景祺坐文字谤讪见法。上谓浙江士习浇漓,四年,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以授国栋。国栋至官,巡行宣谕,清逋赋,惩唆讼,饬营伍,严保甲,次第疏闻,上温谕奖之。迁宗人府府丞。

五年,上以浙江被水,米贵,命国栋同巡抚李卫发库帑四万,於杭州嘉兴湖州三府修城、濬河、筑堤,俾饥民就佣食力。国栋奏:“杭州海宁塘河淤,当濬治。太湖堤闸及嘉兴石塘多倾圮,当修理。冬春雨雪,工作多费,请俟九、十月水落兴工。”上韪之。寻擢湖南巡抚,以许容代为浙江观风整俗使。上谕国栋曰:“初欲令尔在浙整饬数年,俾收成效。但湖南废弛久,今以命尔,尔其勉之!”上命湖广总督迈柱修两省堤工。国栋疏言:“湘阴、巴陵、华容、安乡、澧、武陵、龙阳、沅江、益阳九州县环绕洞庭,居民筑堤堵水而耕。地势卑下,江涨反灌入湖,堤岸冲决,现有四百馀处。正饬刻期完筑,务加高培厚,工程坚固。”佥都御史申大成奏贵州屯田,民间贱价顶种,易启纷争。请仿民田买卖,亩纳税五钱,给照为业,并推行各省。国栋疏言:“湖南屯田瘠薄,应分别差等,微价顶种,令完税五钱,给照如时价平买。未过户者,视屯粮石税五钱,已过户者二钱。龙阳、武陵、长靖诸屯赋重,按券值两税三分。”均下部议行。曾静、张熙事起,上令侍郎杭奕禄至湖南会鞫。国栋听静自列,未穷究党羽,允禩、允禟门下太监以罪徙广西,流言於路,直隶、河南督抚俱疏上闻。国栋奏言:“湖南监送兵役未闻一语。”又茶陵民陈蒂西传播流言,敕国栋按鞫,亦不得实证,坐是失上指,夺官,召还京。

八年,命治刑部侍郎事,署山东巡抚。九年,河南祥符、封丘等县水灾,命往治赈。迭署江苏、浙江巡抚。十年,仍还刑部。十二年,以议福建民蓝厚正杀兄狱失当,吏议降调。十三年,复命署刑部侍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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