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生,男,汉族,1939年4月生,辽宁省昌图人,196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1956年11月参加工作,初中。
个人履历1955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6年11月起为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北机电厂学徒工。1958年11月起为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卫星厂工人。1959年9月起为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北机电厂工人。1960年5月起为抚顺炼铁厂工人。1961年3月起为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南机电厂工人。1968年8月起任辽宁省抚顺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辽宁省抚顺市委常委、抚顺市总工会主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1974年3月至1977年4月任中共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1974年4月至1977年4月借调全国总工会筹备组任副组长。1977年4月至1980年8月接受审查。“文革”后被开除党籍。1980年9月起为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采掘段工人。1984年8月至1989年9月为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工业服务公司爆破队工人。是中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任职至“文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