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学,男,1945年11月生,合阳县百良镇东村人,大专文化程度,1963年7月毕业于百良中学,同年8月应征入伍,196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新疆军区骑兵第一师、陆军第八师、摩托化步兵第八师服役,历任班长、排长、连长、师作训参谋,团作训股长、团参谋长、副团长、团长。珍宝岛事件后,参加过新疆边界对苏武装斗争和国防施工,曾八次受到部队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所在团队被军区评为“先进团党委”。1986年12月转业到地方后,任渭南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俊学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就饱尝了疾苦与艰难,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含泪放弃了学业,1963年9月,应征入伍,扎根在新疆的天山脚下,当过骑兵、步兵。1964年全军军事大比武,他所在班代表骑兵第一师参加军区举行的骑兵比武,获得了乘马射击团体奖第一名。1968年8月戈壁滩发生了多年不遇的大暴雨,他率领本排24人奋不顾身跳入水中,筑成人墙,其他连队效仿他们的做法,很快在水中筑成人墙封住13个缺口,保障了营房武器和人畜安全,他荣立三等功。1969年4月,苏联当局继珍宝岛事件后又在中苏边界挑起事端,他又参加了铁列克堤边界斗争。八个多月,所在部队捍卫了祖国领土主权,王俊学也经受了人生最大一次血与火的洗礼,生与死的考验,对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起了决定性作用。
王俊学是一个善于钻研,勤于学习的人。在师部当作训参谋期间,担任了4期干部和10多期专业骨干培训任务,任教50多课时,一大批军事骨干得到训练培养。1978年4月至1979年在石家庄高级步校学习获得大专文凭。1983年4月,该团司令部改革项目参加军区司令部竞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该团党委被军区评为“先进团党委”。王俊学同志的足迹踏遍天山南北,戈壁荒漠,24个春秋使他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西北边陲的国防事业;24年的磨练养成了王俊学军人的本色和钢铁般的意志。
离开热火的军营,转业到地方已有18个年头,他难改其军人本色,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全市税务系统出了名的工作狂,被大家誉为税务战线的“老黄牛”。刚转业,从部队的正团职到副科级,王俊学没有一句怨言,凭着执着的追求和强烈的事业心,面对陌生的税务名词和繁杂的理论知识,他坚持学习,不耻下问,1988年在陕西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系统学习了财税知识,后又取得温州财税学校函授专业毕业证书。
在王俊学倡导下,1990年在站南所和国营企业进行“征、管、查”三分离试点,1992年又设立监控中心,专门负责所、队之间的协调,适时调整了稽查队的业务范围,从根本上解决所、队之间的矛盾;随后,又在全区推行了公开办税,建立了个体工商业户登记册,将每户的纳税情况按月公布,有效促进了个体纳税秩序的好转。这些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使渭南市税务局的征管改革三年迈出三大步,其征管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他本人先后3次出席全省征管改革经验交流会。1994年税制改革,国地税务机构分设,他主持临渭区地税局工作后,在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征管等级达标活动,使地税工作很快步入正规化和制度化;1997年3月调入市局,主持直属征收分局工作,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分局各项工作位居全区前列,同年9月任市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管纪律监察、干部教育工作,连续多年被上级评为“创佳评差”最佳单位,税法宣传被总局共青团授予“最佳组织奖”,市局纪检监察工作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被市纪委评为目标管理和纠风工作“先进单位”,他结合实践撰写的《经济建设需要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势在必行》、《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认识》等8篇调研文章在省、市、区报刊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