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寿德(1904-1931),福建省永定县高陂乡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28年参加革命斗争。1929年5月红四军解放永定后,任平在乡共青团支部书记。同年8月当选太平区工会主席,不久调回平在乡任苏维埃政府主席。任职期间整顿各社会组织,加强赤卫队、共青团、少先队、妇女会的领导和训练,组织赤卫队武装攻打反动民团,为保卫苏区红色政权做了大量工作。1930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不久调任太平区工会委员长、闽西总工会主席。发表过《闽西工人》、《颂工人》等文章。1931年8月在闽西地区“肃清社全民主党”错案中蒙冤,在长汀罹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追认王寿德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