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武(1886—1966),霍邱城关人,毕业于霍邱速成师范。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八月,入皖军,历任排、连长、营附。民国9年(1920)10月起,历任巢县夏阁镇 分局巡官、无为县警备营督练员、上海卢家湾法国电灯新建厂职员。
民国12年(1923)9月,王振武在安徽督办公署交际处工作时,为反对督办兼省长马联甲支持曹锟贿选,谋刺马联甲。由于事机不密,被马联甲侦悉。王振武和其他40余人同时被捕。马联甲下台,王振武复任交际处副主任。
民国17年(1928)1月,王振武在南京下关,发现-正在追捕李克农。王振武急忙把李拽上他乘坐的黄包车,回住所给他换上军服。农历正月初一,王振武将李克农带回霍邱隐蔽在家。李克农到霍邱后,国民党县党部及其行动队侦悉李是共产党要员,两次找王振武。王矢口否认,并拍胸担保。为了李的安全,两个月后,王振武以带家眷出外游玩为名,将李克农用小轿护送出霍邱去上海,王振武回来后,当局派人搜查王振武的家,并撤销他的军政职务,后经亲友帮忙,才弄个县垦务局长的位置。
新中国建立后,王振武历任霍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委、常委、副主席,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林业科科长,农林局副局长,政协安徽省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1966年10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