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忠(1921~1986),汉族,定安县雷鸣乡竹罗坡村人。少年时读过两年小学。日军侵琼后,他目睹父老乡亲遭残杀,毅然投奔抗日队伍,被编入琼崖民众抗日自卫队东定机干中队当战士。常和战友一起埋 ,设陷阱打击日军。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被派到新民县(今屯昌县)枫木乡开展工作。1950年任枫木乡乡长。1952年在文昌县参加土地改革。翌年调琼中工作,历任琼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副县长、县革命委员会常委、副主任,县人民代表大会副主任。1984年6月离职休养。
吴定忠长期主管人事、组织和政法工作。作风严谨,从不以权谋私。在农村的胞弟,求他调到机关工作,他劝导弟弟安心务农。大儿子被分配到边远山区工作,有人劝他出面“交涉”留城。他说“青年人应该到艰苦的地方去磨练”,硬是不同意。他严禁走后门,拉帮派,一些定安籍的人说他不近人情。他知道后严肃地说:“共产党人不能徇私。徇私情就会毁大业。”
他生活简朴,清茶淡饭,不讲究排场,抽的是自卷的烟丝,穿的是粗布蓝衣。他喜欢说笑,平易近人。
1986年5月23日病逝于琼中县人民医院。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