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火金,1943年5月生,江苏吴县人,197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参加工作,初中,经济师。
个人简历1968年至1972年任江苏省吴县长桥公社龙桥大队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至1977年7月任吴县长桥公社龙桥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龙桥大队革委会主任。1977年7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吴县县委副书记兼长桥公社龙桥大队党支部书记。1982年8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吴县县委常委、吴县副县长。1984年2月至12月任江苏省苏州市水利局副局长。1984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国乡镇工业总公司华东公司(苏州)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2年12月起任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副处级干部。
成就荣誉1965年起,他研究水稻栽培、不断探索水稻的生长规律,掌握科学的栽培措施,带领村民取得水稻高产,创造了南方水稻栽培的先进技术,在全国推广应用,龙桥村因此成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水乡学大寨一面红旗”。1979年,吴火金在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是中共十一大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