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厚琬(1886-?),字忠荪,直隶省天津府南皮县(今河北省南皮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清光绪十二年(1886)生。出身官宦世家、名门望族,少年留学日本。
光绪三十四年(1908),入日本士官学校炮兵科第八期学习。宣统三年(1911)毕业。
民国元年(1912)12月,归国后,先任南京第八师炮兵第八团长、陆军炮兵上校。继任大-咨议,其后担任北京陆军大学教育长。
1922年后,投靠奉系。转任东三省巡阅使署参谋长处长。7月,担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参谋处长。
1924年11月,升任北京政府(段祺瑞执政)陆军部次长。
1925年12月,因病辞职。
1926年,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参议。7月15日,赴北京出任特派航空所督办。
1927年,航空署划归北京政府军事部,张厚琬转任航空次长。同年6月回奉天,接替朱继先就任东北陆军讲武堂教育长。后转任中东铁路路警处处长。曾作为张作霖的代表,出使日本。
1930年,奉军进关后,在天津任河北省民政厅长。
1932年4月,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张厚琬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高级参谋。
1934年11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辅佐省政府主席于学忠。
1935年6月,《何梅协定》签订后,国民党政府屈从日方要求,罢免于学忠的省主席职务,张厚琬以民政厅长兼代主席职务,旋亦被迫辞任。后事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