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烈(1915-1958)原名张永和,字温如。掖县(今莱州市)单山村人。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兼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1931年,张烈考入山东省立第九中学。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九中学生会主席、党支部委员,多次组织发动学生参加-。1936年春,去北平从事党的地下活动。“七七”事变后,在山西参加“抗日救国牺牲同盟委员会”,历任县长、县委书记、农会主席、地委群委会书记等职。在严酷的环境中,他积极组织领导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同阎锡山-倒退的阴谋活动进行斗争。1945年8月,赴东北开辟新区,历任中共辽吉地委书记、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等职。1950年后,历任中共抚顺市委第一副书记、安东市委书记、辽宁省委秘书长、辽宁省总工会主席、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等职。1954年,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56年,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1957年,反右斗争期间蒙受不白之冤。1958年去世。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辽宁省委为张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