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男(1940-1963),巢县黄麓张家町人。4岁丧父,后随母行乞,解放后,家庭翻身上了小学。1955年来芜湖学木工,1956年春,参加第五木器生产合作社。在党的教育下,迅速成长,先后调换工作八次,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勤勤恳恳,公而忘私,不计较个人得失,出色地完成任务,五次获奖,并被评为轻工系统先进工作者。1963年7月5日下午下工回家,路过花津桥水闸附近,忽闻青弋江畔传来呼救声,他即奔上江堤,见两个嬉水儿童被卷入深水,不顾自己不识水性,急忙和衣跳入江中,先将离岸较近的男孩(李幼辉)救上,又去救另一男孩,但因衣湿浸水过重,勉强把第二个落水少年(吕家琪)拉到水面渡船旁,自己被沉入江底,时年23岁。
张英男牺牲后,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他为烈士;中共芜湖市委根据他生前要求,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共青团芜湖市委追认他为模范共青团员;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中国红十字会,分别追认他为模范职工和模范会员。(芜湖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