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英女,1965年1月出生,山东人,汉族。2005年加入九三学社。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委。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院、清华大学五道口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1980年至1984年就读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系,获学士学位。1984年至1986年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院学习。1986年至1992年赴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系留学,获博士学位。其间,1988年至1989年任世界银行贸易政策司研究人员;1990年至1992年任美国布鲁金斯研究院研究员。1992年至1995年任教于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1995年至2000年任教于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其间,1995年至1997年兼任亚洲发展银行顾问。2001年至2006年历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委员(副局级)、发行监管部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兼中国工商银行董事。2006年至2009年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董事兼中央汇金公司研究与法律部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董事兼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总监。2009年至今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任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