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弼(1912-1988)镇江人。幼年贫困,随父母流落北方。民国20年(1931年),到上海当公共汽车售票员,因积极参加交通工人大 遭公司解雇。后在一家小报馆任校对,因撰文揭发天蟾舞台老板扣发演员包银,上海流氓势力迫使报馆将他解雇。失业后回到家乡,在民众教育馆做工,后来经过考试被录用为该馆职员。
抗日战争爆发,他去延安,进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民国2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派往山东抗日根据地从事宣传工作。先后主办《大众日报》、《新群众报》、《鲁南时报》和《鲁中南报》,宣传发动群众,激励军民的抗日热情。
建国后,赵宏弼被调至财经战线,在“大跃进”时代,他任山东省粮食厅厅长,坚持实事求是,遭到错误批判。“文革”中又遭到破孩,他坚持真理,毫不动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事《山东地方志》编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