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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士麟


[][公元1629年-1699年]

赵士麟(1629~1699),字麟伯,号玉峰,云南省澄江县人,生于明崇祯二年(1629),幼时从师醒觉和尚。他天资聪明,读书过目不忘,经常手不释卷刻苦攻读,后来参加河阳县考,名列第一。顺治十七年(1660)庚子科中举,康熙三年(1664)甲辰科考取进士。吏部分派到贵州省平远县任推官(审判员),他大公无私,详查案情,惩暴安良。那时贵州发生的重大要案,都调派他参与审理,使他名声远播。

轶事典故杭州地接西湖,市场繁盛,百货杂陈。不少贫民常向驻防旗兵官员借贷“印子钱”作为小本经营,由于利上加利盘剥,以致发生营兵军官马化龙等殴官、殴民,酿成大狱。康熙帝特旨严诛首恶,民欠债务由旗营将军与浙江巡抚照市息结算,时军民交哄十分严重。而旗营债款31万两,赵士麟感到十分棘手。这时接到继母万氏来信说:“吴三桂叛乱,你弟弟被杀,我万分悲痛!我家祖籍金陵,现在将澄江的房产、田地尽数变卖,准备回籍与你相处。”他读信后欣喜地说:“太夫人携金到时,可以代民偿债了结此案了。”于是,向将军商定次年四月偿还。届期太夫人到达,同意赵士麟义举,敲锣打鼓将2万两银子送到军营。

将军见银子字号是云南的,感慨地说:“公如此仗义,我辈当助成盛德。”于是让利还本,后来又减十分之六,共合5万余两。他发动杭城官商捐足此数,负债被关押的庶民,释放回家,颂声载道。

杭州江南名城,房舍密集,每有火灾,后患无穷。他为防患创设救火兵200名,由参将统率指挥,发生火灾立即扑灭,不使其漫延,黎民作《五异政记》刻石记之,并建有他的生祠一院,表示感戴。

康熙二十五年(1686),奉调江苏巡抚,他到任后,“恤刑狱、厘钱法、兴水利、办学校、奖孝悌、尚廉洁”,人称善政。康熙二十六年(1687)调回京城,升兵部督捕右侍郎,旋升吏部右侍郎,转左侍郎。他大胆推荐贤能,不搞任人唯亲,致使官员不敢行私舞弊。?相关事件康熙七年(1668),调河北省容城县任县令。他认为要治理好地方,必须振兴教育,于是创立“正学书院”,以立志、辨学、正心、慎独为宗旨,教育民众立志立德,勤奋读书。容城当时政务偏废,摊派苛刻,赵士麟到任后尽行革除,并刻碑文以示永远遵守。凡有诉讼,不拘时日,随到随审,明查果决,秉公判处,政声远播。还发动民众修理文庙、城池、官厅、桥梁、道路,每年坚持济孤赈贫,抚恤鳏寡,积极发展农桑,使人民不受饥寒。

康熙十二年(1673),赵士麟调到京城任文选司主事,升稽勋司员外郎、考功司郎中,不久晋升光禄寺少卿、鸿胪通政,再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康熙二十二年(1683),康熙攻灭郑氏政权,平定台湾。他积极提出治理办法,上 书说:“台湾去闽不远,地方千里,虽所处远近不同,皆可训化也。宜仿广东琼州例而变通之,设一府两县以治其民。设一总兵以镇台湾,设一副将以镇澎湖,以千里所产供驻防之需,柴草粮食,不可胜用,即稍有协济饷项亦无几,这样沿海守汛之兵可减。”清朝廷认为可行,批文交吏部会兵部照办。台湾建府设官如同内地,皆出自他的建议。

康熙二十三年(1684),赵迁升浙江巡抚,他到任视事后,博采群言,调查研究,避害兴利。浙江漕运(国家从水道运粮)从来经费浩大,弊病滋生。他深入调查,了解前因后果,采取措施,使数十年盘根错节的问题得以解决。又如杭州河道,淤塞200余载,民房潮湿,诸多不便。

他听到民众反映,毅然作为己任,先筹银数百两,以“回龙桥”为试点,进行精细核算,全部工程只需万余两。杭州城的官商民众,闻风捐助,他派属员按划地分工,各负其责疏浚,完工时实用银13000余两。杭人称颂历代兴修水利,唐有白居易,宋有苏东坡,清有赵士麟。

历史评价赵士麟自幼孝顺,对万太夫人问寝视膳、晨省晚侍的礼节,数十年如一日。当老夫人98岁,以闰月计为百岁时,康熙帝特御书匾额以赐,诰封一品夫人,也诰封士麟为特授光禄大夫。

康熙三十八年(1699),赵士麟染疾病逝,享年70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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