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武(1976~1996)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人。出身于工人家庭,从小受到父母和学校的良好教育,在学校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1994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任北京军区某部副班长。先后三次获嘉奖,被评为优秀士兵。1995年8月随连队到驻地耿家庄村参加军民共建劳动时,得知11岁的小男孩杜保才因家境贫寒而失学,非常关注。当他了解到孩子父亲病逝,母亲改嫁,爷爷双目失明,奶奶半身不遂,一家人全靠村里的救济维持生活,无力供孩子上学时,便决心帮助孩子重返校园。从那时起,他省吃俭用,每月坚持从自己仅有的35元津贴费中拿出20元资助孩子上学。
1996年8月初,保定一带连降大雨。8月6日早晨,位于萍河下游的安新县三台镇山西村与容城县黑龙0界处的东大堤突然决口,洪水威胁着三台4万多群众、400多家鞋厂和8000多亩良田的安全,眼看三台镇即将被洪水吞没,当地村民迅速抢堵,但人少力薄,险情有增无减,在这十万火急之际,安新县委向驻安新某师农场告急求援。周立武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中,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为抢救战友的生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在他牺牲前几天,他还打算把家中寄给他的200元钱送给杜保才作为新学期的学费。
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中共保定市委、市人民政府、军分区,中共安新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周立武生前所在部队分别作出向周立武学习的决定,共青团保定市委授予周立武“见义勇为英雄青年”荣誉称号。所在部队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一等功,批准为革命烈士。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