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清,义乌赤岸镇后金宅村人,1934年2月出生,高小文化。金师附小毕业,解放前做学徒三年失业回家务农。60年代去江西省贵溪县林场做工,“文革”后期回家务农,曾任植保员、生产队长、村委委员,义乌市第八至十届人大代表,义乌市第六届政协委员,金华市第一、二届人大代表。1987年被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1992年2月被评为省“七五”劳动模范。
1981年承包村里桔园40亩,参加了科委组织的专业户农函大,自学成材,柑橘亩产平均达3100公斤。全家当年农业收益上万元。现承包山林、农田1308亩(其中自裁杉木525亩、各种水果170亩、毛竹100亩、封山50亩、粮田13亩)。
朱志清致富不忘父老乡亲。1985年发生旱情,动用私人的3台抽水机无偿为农户抽水,使160亩“靠天田”及时收种,无一户受旱。原毛店镇党委、政府决定搬迁中学,朱志清捐献了5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