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宏奇(1917—1999)曾用名李明武、李大同。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镇人。1938年1月参加徂徕山起义,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文书,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二团特派员,三营总支书记、教导员,三四三旅政治部保卫股长、三旅直工处特派员,二三旅(郓北支队)政委兼郓北县委书记,基干三团政委,七纵六十团政委。1946年11月至1947年7月任中共平阴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领导开展了平阴县的土地改革和动员参军运动。在动参运动中平阴县掀起了“妻子送郎上战场,母亲送儿打老蒋”的参军热潮,很快组成了一支500人的新兵营开赴前线。2月国民党新编第五军72师进犯平阴后,他领导制定了“实施战略转移,坚持对敌斗争”的方针,由县长曾少东带大部分县、区干部、土改积极分子和民兵,暂时转移到黄河北,同时建立了以他为政委、军分区一团副团长吴志笃为队长的平阿游击支队,就地坚持开展游击战争,不失时机地打击和骚扰敌人,稳定了民心。1947年7月后他历任中共泰西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长清县县长、泰西地区合作社主任、泰安东区合作社主任、中共泰安地委委员兼供销总社主任、山东省供销总社供应处处长、长春第一汽车厂供应处处长、636厂党委书记、山东省供销社副主任、山东省物资局副局长等职。1983年1月离休,1999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