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珊,男,汉族,1916年1月16日生,浙江萧山人。1952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雷士德工学院肄业。1935年在上海雷士德工学院学习。1937年任南洋药房职员、副经理,万国药房副经理。1942年任上海信谊药厂副经理、经理。解放后,任信谊药厂经理。1954年7月任公私合营上海信谊药厂厂长。1981年任上海市医药局管理顾问。1954年到上海市民建、工商联工作,任民建上海市分会委员、民建上海市委第1届秘书长,1958年起任民建上海市委第二、三、四、五、六届副主任委员,1988年起任第七、八届主任委员,第九、十届名誉主任委员,民建中央第一、二届委员,第三届常委,1983年起任民建中央第四、五、六届副主席,第七、九届名誉副主席,上海市工商联第六届副主任委员,1984年任全国工商联第五届顾问,上海市政协第二、三、四、五、六届常委。1988年-1993年2月任上海市政协第七届副主席。1993年2月-1998年2月任上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第五届委员,第六、七、八届常委。2003年7月19日在上海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