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恒,1937年3月生于浙江省宁波市。1955年8月参加工作,195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西北化工设计分院办公室副主任,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宣传处副处长等。1978年7月调北京工作,历任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综合司司长,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是政协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于2016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