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铮,1918年2月生于河北蠡县,1937年1月参加革命,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三纵队九总队、七总队班长、排长、连长,太行三军分区司令部情报股长,决死队七团参谋长,太行五军分区武装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40年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历任太行地区地委委员,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华北局党校教务处党总支书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政治研究院副院长、校党委委员等职;1952年8月被任命为北京政法学院(筹备)党组书记,同年11月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党组书记、代理副院长,1953年3月起,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党委副书记、公安部七局处长等职,1978年10月至1983年12月任北京政法学院复办筹备组负责人、学院党委副书记。1984年1月于中国政法大学离休,享受部长级医疗相关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3时28分在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