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1966—)著名法学家,法学博士。苗族,湖南城步县人。现为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兼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获中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民族法制研究所所长,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多次承担国家级社科重点研究项目。2000年到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进行学术访问。2002年获“中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是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委特殊津贴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