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辉,女,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务工作模范。1918年生,江苏无锡人。1939年参加新四军,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担负战地救治工作,在黄桥、辽沈、平津等战役中救治了大批伤病员,被评为“模范党员”、“模范医务工作者”、“模范女干部”。1941年,侵华日本军队对苏北地区实行残酷“扫荡”,时任新四军第2旅休养所所长的丁志辉,负责掩护30余名伤员,在沿海一带与日军周旋,机智地躲过日军巡逻艇的追捕。在与部队失去联系、缺乏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救治伤员,坚持两月余,胜利归队。1945年冬,随新四军第3师进军东北,任东北人民自治军(后改称东北民主联军)第5师后方医院院长时,奉命带领400余名伤病员向内蒙古转移。她不辞劳苦,沿途动员民工,组织车辆,筹划给养,指导治疗,并亲自为伤员做手术,历时28天,将伤员安全送达目的地,旋即又带领部分医护人员赶赴前线,救治伤员200多名。平津战役中,在前线手术室夜以继日地连续工作,因过度疲劳两次晕倒,仍坚持不下手术台。在她的带领下,全体医护人员积极治疗,精心护理,一个月内使600余名伤病员恢复健康,重返前线。由于她在医疗救护战线的卓著贡献,1950年先后出席了亚洲妇女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任某部医疗手术大队大队长,带领手术队往返朝鲜前线各医院之间,克服重重困难,开展医疗工作。回国后曾任中国协和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副院长,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等职。曾当选为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0年5月1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