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春华,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河北容城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8.08—1980.12,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地铁排水专业学习;
1980.12—1983.06,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团委干部;
1983.06—1986.08,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团委副书记(其间:1984.09—1986.07,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6.08—1992.04,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团委书记;
1992.04—1996.01,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其间:1992.09—1995.12,在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01—1997.05,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
1997.05—1998.01,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市青联副主席;
1998.01—2001.12,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其间:1998.09—2001.12,在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12—2006.03,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正局级);
2006.03—2007.06,天津市委农村工委副书记、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7.06—2014.02,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4.02—2014.10,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兼),市总工会主席(兼);
2014.10—2014.11,天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兼);
2014.11—2015.01,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01—2015.02,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02—2015.07,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5.07—2015.12,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天津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5.12—2018.01,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天津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8.01—,天津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天津行政学院院长(兼)。
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