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谦,1918年1月出生于江苏省沭阳县颜集镇。1938年1月参加八路军随营学校学习,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至1939年11月,在八路军总部炮兵团政治处先后任干事、民运股长。1939年11月至1942年4月,先后在八路军总部炮兵团教导营和一二九师炮兵营任副政治教导员。1942年4月至1943年1月,历任一二九师政治部干事、民运工作队队长、党支部书记。1943年1月至1945年10月,参加太行军区政治部整风队学习。1945年10月至1947年10月,历任晋冀鲁预三纵队七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纵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和纵队教导团政治处主任。1947年10月至1949年12月,历任大别山太平县和霍山县县委书记、县长,皖北军区六安分区八团副政委,三纵队教导团政委,皖北军区政治部巡视团主任。1949年12月至1951年10月,先后任华东警备区十四旅政治部副主任和二十四军七十一师政治部副主任。1951年10月至1954年7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1954年7月至1962年5月,在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任教员。1962年5月至1964年5月,任福州军区闽北指挥部党委委员、政治部副主任,1964年4月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5月至1966年9月,在江西省委财贸政治部任副主任。1966年9月至1968年10月,在“文革”中受审查、批斗。1968年10月恢复工作后,先后两次被抽调到其他单位临时帮助工作,1969年1月至1969年3月,担任江西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财贸组副组长。1969年9月至1972年9月,任江西省财政金融局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2年9月至1973年5月,任江西省财贸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兼江西省财政金融局局长、党委书记。1973年5月至1979年12月,任江西省财贸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兼江西省商业局局长、党委书记。1979年12月至1984年5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4年5月至1990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顾问。1997年1月离职休养。(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2006年2月8日17时50分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