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铭钊,1919年12月出生于江苏涟水,1940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7月后任乡党支部书记、农救会会长;1941年11月后任涟东县二区区委委员、农救会会长,涟东县农救会会长、群团党组书记,二区区委委员、副区长、大队长。1945年后任涟东县北六区工委书记,盐阜地委农会副主任,涟东县区委书记、宣传部部长;1949年4月任常熟县委民运部部长、苏州地委组织部科长;1950年7月任常熟县委副书记;1952年6月任太仓县委书记;1954年5月任苏州地委组织部部长;1955年1月后任镇江地委组织部部长,镇江地委副书记;1956年8月任中央组织部二级巡视员;1957年2月后任无锡县委书记,无锡市委书记处书记兼无锡县委第一书记;1962年9月任苏州地委委员、无锡县委书记;1966年7月后任苏州地委办公室接待站负责人,苏州军分区生产办公室副主任;1969年7月后任苏州专区革委会政治工作组综合组工作人员、财贸局负责人,苏州地委党校、五七干校党总支书记、校长;1972年5月任江苏省委金坛县调查组组长、金坛县委书记;1975年11月任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1月任苏州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1983年3月任苏州市委顾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85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顾问委员会委员;1989年12月离休。2009年9月,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5月30日在苏州逝世,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