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伯华,1919年生,浙江宁波慈城镇人。1932年参加工人运动,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新四军。曾任新四军第一支队政治处干事、军部参谋、新四军第一师侦察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中野战军七纵队、第三野战军十一纵队参谋处处长兼军法处处长,华中指挥部、苏北军区司令部参谋处副处长、苏南军区司令部参谋处处长,参加了著名的苏中“七战七捷”战役、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苏中军区参谋处副处长。建国后,历任南京市民政局局长,南京永利宁厂党委书记、厂长,1956年任化学工业部氮肥局副局长、基本化学局副局长,化工部氮肥工业设计院、化工设计院党委书记、院长,化工部技术司副司长、基本建设总局副局长,化工部军管会基建办公室主任,燃料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院长,化学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化工学会第三十一届副理事长。1993年11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