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柱,男,汉族,1960年7月生,陕西洋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79年10月至1981年7月西安统计学校统计专业学习;1981年7月至1989年11月陕西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工作,先后任计财科出纳、计财科副科长、公司经理助理(其间:1983.06—1986.06,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大专班学习);1989年11月至1994年3月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副处长;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处长(其间: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6年1月至2001年5月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7.09—1999.12,参加陕西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铜川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2.09—2004.07,参加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2004年8月至2004年9月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2006.01—2007.01,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7.03—2009.01,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导师制)哲学专业学习;2006年10—2009.12,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班学习);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1年4月至2015年4月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6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1月3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