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明,1921年12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邳县中农家庭,1942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历任江苏邳睢县占城完小校长,黑龙江省北安县民教科长、县委委员、宣传部长。1949年12月至1952年12月任蛟河煤矿党总支书记、副矿长,1952年12月至1954年3月任蛟河矿务局副局长,1954年3月至1964年3月历任东北煤田地质分局副局长、辽宁煤田地质局代局长。1964年3月至1965年7月任华东煤田地质局第一副局长,1965年7月至1966年10月任坦桑尼亚煤矿地质考察组组长,1966年10月至1970年10月任华东煤矿工业公司办公室代主任,1970年10月至1973年5月任山东煤炭工业局综合计划组组长、副局长。“文革”期间,受到冲击。1973年5月至1978年1月任煤炭部煤田地质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局长、副书记,1978年1月起任煤炭部地质局局长,1982年兼任党委书记,1984年1月任煤炭部地质局顾问。1985年12月离休。享受副部级医疗待遇。2012年2月16日3时16分与世长辞,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