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祖,男,汉族,1929年5月生,江苏省常州市人。1948至1949年在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7月肄业。1949至1952年任上海市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1952至1955年任上海市人民法院总务科、秘书科代理科长、秘书科科长。1955至1958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研究员、副主任。1958至1960年下放金带沙农场劳动锻炼。1960至1967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67至1968年在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政法指挥部工作。1968年在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审理组工作。1968至1971年“文革”受破孩,被下放上海萤光灯厂劳动。1971至1974年在上海市-审理组、上海市公安局审批办公室工作。1974至1979年任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公安处负责人。1979至1983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中共党组成员。1983至1985年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共党组副书记。1985至1988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共党组副书记。1988至1992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1992至1993年2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93年2月至1996年2月任上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6年2月后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1996年7月离休。1998年至200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上海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3月24日6时38分因病医治无效,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