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勇,男,汉族,1932年5月生,天津市人。195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苏联儒可夫斯基空军工程学院飞机发动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47年至1948年为东北铁路局电池厂工人。1948年至1950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预科学习。1950年至1951年任空军第3航空学校翻译,空军陆战第1旅翻译,北京空军后勤部翻译。1951年至1958年在苏联儒可夫斯基空军工程学院飞机和发动机专业学习。1958年至1973年任国防部5院1分院第3设计部技术员、工程组组长、研究室副主任、室主任、主任设计师。1973年至1981年任第七机械工业部11所副所长、第2所长、装备副总设计师,部总工程师、装备发动机主任设计师(1980年至1981年在中共中央党校1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1年至1984年任七机部、航天工业部067基地副主任、总工程师、部总工程师。1984年至1987年任航天工业部1院副院长、院长,部总工程师。1986年至1988年任劳动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8年至1990年任劳动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0年8月至1993年2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四川省副省长。1993年2月至1996年10月任劳动部部长、党组书记。1996年10月至1998年3月任劳动部部长。1998年3月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0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