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文同志生平(1912-2008)
黑龙江省经委原副主任、享受副省级待遇、省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李承文同志因病于2008年11月22日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6岁。
李承文同志系山西省汾阳县人。1935年在北平大学学习时参加了“一二·九”运动,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平大学工学院党支部书记、中共榆次县委组委、中共领导的“秦赖支队”营政委、政治处主任,太行区六专区科长、办公室主任,赞皇县代县长、武安县县长,峰峰煤矿经理、晋冀鲁豫边区工业厅技术处副处长,政务院重工业部人事司副司长、国务院二机部教育司司长、纺织部纺织机械设计院院长,黑龙江省机械厅厅长,牡丹江地委副书记兼专员、哈尔滨建工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哈尔滨建工学院核心组长、革委会主任,黑龙江省轻工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省经委副主任。是五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983年2月离职休养。
李承文同志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饱满的革命热情。他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始终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他勤于学习,尊重客观规律,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他工作勤勤恳恳,鞠躬尽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他公道正派、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乐观豁达,无私无畏。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本色。
李承文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黑龙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全部心血。(省委老干部局)
(2008年11月27日《黑龙江日报》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