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玉,男,回族,1946年8月生,宁夏海原人。197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71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郑旗公社党委秘书。1973年7月任海原县委常委、郑旗公社党委副书记(其间:1974年7月至1975年7月在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学习)。1975年12月任海原县委常委、李俊公社党委书记。1976年10月任海原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6月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其间:在中央党校学习半年;1983年9月至1985年8月在中央党校干部进修部学习)。1985年8月任银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88年5月任宁夏自治区副主席。1992年9月任河南省副省长。1995年12月任河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1998年8月任河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2003年1月当选河南省省长。2008年3月起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2008年4月当选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2010年3月再次当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中共-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2011年8月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