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亭,男,汉族,1925年生,山东莱芜人。解放军政治学院毕业。1938年参加革命,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前,曾任莱芜县人民动员委员会通讯员,四支队宣传队宣传员,三分区太宁独立营文化干事,三师九团和九师二十七团连指导员,二十七团组织干事兼机关分支书记,八纵二十三师六十九团营教导员,第三野战军子弟学校协理员等职。1949年后任第三野战军直属政治部科长,第三野战军司令部招待处政治委员,华东军区第七速成中学政治处主任,安徽芜湖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解放军防化学兵政治部青年部和组织部副部长,防化学校政治委员,总参政治部组织部长,总参管理局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总参机要局政治委员,总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总参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撰写的回忆文章主要有《那夜,我们换上了土布便衣》、《泗水河畔的枪声》、《强攻运河桥头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