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珍(1931~),女,荆州市沙市区人。1947年进沙市纱厂做工,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副厂长,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评为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6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称号,出席全国群英会。历任沙市市总工会主席、沙市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中共沙市市委副书记、中共荆州地委常委、中共湖北省委委员、湖北省总工会副主席等职务。当选为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