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江西信丰人,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副主任医师。
1978年11月至1981年11月,赣南医学专科学校医疗系医疗专业学习;
1981年11月至1984年11月,江西省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
1984年11月至1988年08月,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
1988年08月至1992年08月,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
1992年08月至1993年11月,大余县人民医院院长;
1993年11月至1994年12月,大余县卫生局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1994年12月至1995年02月,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兼大余县卫生局局长;
1995年02月至1997年01月,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7年01月至1999年07月,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赣州地区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党委副书记;
1999年07月至2005年04月,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97年08月至1999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0年09月至2002年06月,中国社科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5年04月至2007年03月,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03年09月至2006年07月,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7年03月至2009年02月,江西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02月至2010年03月,江西省卫生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03月至2013年12月,江西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10年09月至2011年0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01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01月至2017年0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17年03月至今,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年1月28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