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生,1921年10月生于河南省息县,汉族,1937年3月参加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延安的抗日大学、中央党校、女子大学、中央情报部、西北公学和长春、哈尔滨、沈阳、南京、上海、青岛公安局工作,1964年4月任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1982年12月离职休养,(副厅级待遇)。1991年6月由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7月27日在合肥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