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洪,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高级政工师。
1981.09-1985.07,天津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生;
1985.07-1998.06,天津师范大学化学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正处级),学生处处长;
1998.06-2005.08,天津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5.08-2011.07,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
2011.07-2013.12,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党组成员,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党组成员;
2013.12-2016.12,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局级);
2016.12-2018.01,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
2018.01-,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和平区委书记。
第十一届天津市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