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文,原名李承烈,男,汉族,1913年生,湖南浏阳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中共宜萍县委书记,湘鄂赣省委白区工作部部长,平修铜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修水通讯处主任,后到延安,入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任中央党校副秘书长,八路军三五九旅团政治处副主任、团副政委,中共湘北、鄂东地委副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鄂中大洪山地委副书记,江汉军区教导团团长兼政委,中共湘北工委副书记,湘南地委副书记、解放军湘南支队副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郴州地委副书记,平桂矿务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厅副厅长、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1979年12月至1983年5月任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副主席。1993年8月9日在南宁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