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德珍,1922年6月出生于江苏吴江,1942年9月参加工作,194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9月任苏中三分区专员公署行政工作团团员;1943年3月后在靖江县孤山区马静乡小学任教师并进靖城据点做青年工作,后在靖江县委做妇女工作;1944年4月后任苏中一地委宝应县委社会部内勤、宝应县委工作队组长、宝应县委组织部干事;1945年4月在苏中一地委整风学校学习,同年9月后任高邮县横泾区委干事、组织科长;1946年4月任高邮县委秘书,同年11月后任苏中二地委干校副指导员兼支部书记;1947年2月后任苏中二地委巡视团团员、组长,同年7月后任溱潼县梓辛区委组织科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兼直属机关总支书记;1949年2月后任扬州地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兼直属机关总支书记、地委组织部直工科长;1950年2月任泰州地委组织部直工科长;1951年7月在华东党校学习;1952年1月任苏北妇联福利部副部长,同年12月后任江苏省妇联福利部副部长;1954年1月因病在无锡疗养院休养;1956年3月任苏州市妇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60年3月任苏州市委劳动工资部副部长兼市妇联主任、党组书记;1963年4月后任苏州市妇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70年2月后任苏州市手套厂革委会主任、苏州市袜厂党支部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73年6月任苏州市东风区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3月任苏州市级机关党委会副书记;1979年3月兼任苏州市妇联副主任;1981年1月任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4月离休。2011年9月明确享受正厅级工资待遇;2015年10月享受按副省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2月27日在苏州逝世,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