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睦终,女,汉族,1961年12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政工师。
1982.09-1986.07东北林业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6.07-1987.0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1987.03-1988.05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副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
1988.05-1988.12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副书记兼政治处副主任
1988.12-1991.07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团委书记、政治处副主任
1991.07-1992.09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机关团委书记
1992.09-1995.02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机关党委组织部部长
1995.02-1996.06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
1996.06-1998.12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妇联副主席
1998.12-2003.12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99.08正处级)
2003.12-2006.11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2.09-2005.12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6.11-2011.09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2011.09-2014.11黑龙江省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4.11黑龙江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18.01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