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1,男,汉族,1951年9月生,重庆市人。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1969年1月为四川省内江县插队知识青年。1971年1月为重庆钢铁公司焦化厂工人、厂团总支书记、公司团委干事。1977年2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力学系学习。1979年9月为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系固体力学专业研究生。1982年3月任重庆大学力学教研室教员、副主任,研究生部党总支部副书记。1985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共青团重庆市委书记。1986年1月任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1987年7月任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书记(1987年9月-1988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91年7月任中共四川省宜宾地委副书记、宜宾地区行署专员。1993年3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3年3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主持常务工作,1993年7月明确为副部长级)、全国青联主席。1997年10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2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4年12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2月兼任中国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主席。2005年11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主席。2006年1月兼任全国体育总会主席。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