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凡,男,汉族,1967年4月生,贵州水城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律师。
1984.09--1988.08 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8.08--1990.04 贵州省体改委工作人员
1990.04--1994.12 贵州省体改委宏观调控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90.04--1990.10贵州省织金县天宫冶炼厂锻炼;1990.10--1991.03挂职任贵州省务川县水泥厂副厂长)
1994.12--1999.10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9.10--2001.01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01--2002.01 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1998.09--2001.06南开大学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2.01--2005.09 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2005.09--2006.12 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6.12--2011.06 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其间:2009.05--2010.01 借调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工作;2010.04--2011.02贵州省直机关赴三都县党建扶贫工作队队长,挂职任三都县委副书记、交梨乡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2.07 贵州省委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2012.07--2015.04 贵州省铜仁市委书记
2015.04--2016.01 贵州省委秘书长
2016.01--2016.10 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6.10--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8.01--2021.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11--2022.01辽宁省委委员、常委、省纪委书记, 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2.01--辽宁省委委员、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