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诲(约公元1570-1630年),字忠甫,赣县梅林人(今梅林镇梅林村),自幼家境贫寒,好学上进,明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3年)入殿试,中黄士俊榜进士。历任临淮(今安徽凤阳)知县、湖广监察御史、山东道御史、大理寺左丞(享正五品)等职。任职期间,为人耿直,真心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向朝廷呈过《固守正法》等疏。刘思诲是明晚期著名的东林党成员。他不畏阉党魏忠贤,敢于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是一名以敢言著称的谏官。后受阉党排挤,弃官归田,终老故乡。家乡梅林村因此建有“左寺丞第”家宅。
因“左寺丞第”旧宅正处赣县客家名人公园园址内,遂仿其宅门重建,既纪念之,也鼓励后生、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