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汉,男,汉族,1923年10月1日生,陕西绥德辛店村人。194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在陕西省立绥德师范求学。1942年2月毕业任绥德师范附属小学、实验小学教员。1943年9月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保安处记录员、审讯员,石岔镇情报组组长。解放战争时期,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吴堡县保安科科员,1946年7月榆林分区保安处响水、峁上情报组组长,绥德分区保安处外勤股股员、副股长,1948年9月后任中共西北局榆林工作委员会情报科副科长、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49年10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联络处科员,军委联络部西北联络处科员、副科长、青海站站长。1951年西藏联络处研究科、联络科科长。1955年10月任中央调查部干部局助理员,1958年9月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学习,留校任党史教研室教员兼秘书和教研室副主任。1964年3月中共中央调查部干部局外事干部训练班副主任、四处处长。“文革”中受破孩。1969年下放“五七”干校劳动四年。1973年恢复工作任中共广东省委调查部三处处长,1980年中共江苏省委调查部部长、1983年9月江苏省委-部部长兼对台办主任。1984年2月当选江苏省政协常委,1985年至1993年任江苏省政协第五、六届副主席,同时任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副理事长。1993年3月退居二线,任省海峡关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部咨询委员会委员。2003年7月2日21时40分在南京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