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华,汉族。1927年2月出生,甘肃省临洮县人,技术2级。1949年7月参加工作,1953年11月入伍,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总医院病理科工作,历任助教、讲师,解放军总医院病理科副主任、主任、主任医师、教授、解放军总医院专家组成员等职。曾任中华医学会病理学会常务委员兼秘书、全军病理专业组副组长,中国抗癌协会肿瘤病理专业委员会顾问、解放军科委会病理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华病理学杂志》常务编委、《解放军医学杂志》编委,《诊断病理学杂志》总、《中国肺癌杂志》编委会顾问,中华医学会病理学会专科会员、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专业技术2级,文职一级。1991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2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