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1,曾用名李照文,出生于山东昌邑农家。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昌邑县委宣传部部长,胶东总工会组织干事、常委等职。1941年4月起,任西海地委工委书记兼工会会长等职。1944年初,任掖西工委书记,曾被捕入狱并被党组织营救。1945年7月后,任平西县委书记兼县独立营政委,西海地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民运部部长。1950年5月后,任文登地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地委副书记,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莱阳地委、烟台地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政委,省委农工部部长,1956年8月兼山东省委委员。1966年1月,任云南省委农工部部长。“文革”中受到破孩。1970年1月后,曾任曲靖地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农林办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常委、省革委会秘书长,省委副书记。1978年7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6年4月离休。是党的八大代表。2011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