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生,男,汉族,山东历城人,1923年10月出生,1945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4月至1948年7月山东省历城县卧龙区柳埠区民兵队长、指导员、人武部干事、副部长;1948年7月至1949年10月山东淮海战役民工营营长、华东支前委西南服务团工作员;1949年10月至1959年9月四川省大足县二区委副书记、书记、组织部副部长;1959年9月至1965年1月西藏左贡察隅县组织部部长,昌都地委监委部长;1965年1月至1971年6月西藏昌都地区社教团区队党委副书记、书记,西藏昌都地区学习班学员;1971年6月至1981年9月西藏八宿县委副书记、书记,西藏自治区财经局、财政厅政治部主任;1981年9月至1983年8月四川省永川地区外贸局局长;1983年8月至1987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87年4月离职休养。1990年8月重庆市委批准享受正局级政治、生活待遇。2015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于2017年9月19日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