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伯明,曾用名卢伯民、鲁伯民、鲁天石。1917年7月2日生,江苏省镇江市人。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出身职员家庭。1931年至1934年在镇江读中学。1936年考入江苏省银行当练习生,后因参加反裁员斗争被除名。1938年8月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上海绸布业店员支部负责人。1939年被中共江苏省委选派为七大代表(先是候补代表,后转为正式代表)。同年11月至1940年12月赴延安。1941年1月入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同年7月至1943年3月在中央敌后工作委员会、中央党务研究室敌后组工作。1943年3月至1945年4月任中央社会部西北公学班主任。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大会结束后做南下的准备工作。9月经江苏淮安、天长,进入南京。1946年5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南京市委情报系统负责人。1949年5月至1954年12月任南京市公安局政保处副处长,(上海)华东公安部(局)副处长、处长。1955年3月至1959年6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1959年6月至1960年2月任中共上海市嘉定县委第二书记。1960年2月起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处长、党组书记,7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副主任。“文革”中受破孩。1975年9月至1977年11月在上海市直属干校学习,后任上海市委马天水等三人专案组领导成员。1978年8月任上海市手工业局党委书记。1983年5月至1988年5月任上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89年离休。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享受副市级医疗、住房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0月29日23时38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10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