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1920年生,河北玉田人。原名刘伯华。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参加革命工作。初中文化。1940年1月任玉田县代家铺村抗日报国会组织委员。1940年12月任河北省半五宁联合县3区报国会小区委员和组织委员。1941年12月任半五宁联合县3区区政府财政助理。1942年10月任武宝宁联合县(日占区)武工队长、区长和财粮科长、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1946年11月任冀东15专署公安处秘书。1947年6月在冀东区委党校学习,任队支书。1948年3月任冀东行署公安局侦察科长。1949年3月-5月任南下工作团队支部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南局直属党委保卫股长,中南公安部机保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54年6月-1955年7月在北京外交学院学习,后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长、处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政研组副组长,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政法组工作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1984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1984年4月-1986年5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任中共湖北省委顾问委员会常委。1994年6月13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