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民,1921年生,直隶(今河北)清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入抗大二分校学习。后任冀中军区连指导员、晋察冀野战军营长、华北军区团参谋长、第一野战军团长。参加了石家庄、平津、太原等战役。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团长。回国后,任副师长、师长,北京卫戍区、云南省军区副司令员,昆明军区副参谋长,南京高级陆军学校副校长。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