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润之(?~1889),字东里,湖北利川人,清廷利川外任官员,社会乡贤。
潘润之是清咸丰十一年(1861)拔贡,以州判分配到四川省任职,随即赴黔南军供职,后擢升为知县,加同知衔。同治五年(1866),奉命采办军械,在任内以廉洁奉公著称,后调任雅州守备黄云鹄所知。光绪四年(1878),署盐亭知县。一到任,严定书役规费,勒诸石,多者以诈论。大府韪之。日坐堂皇,勤讯谳,县无留狱。会岁歉,力请豁免捐输,抚字多方,民以不困。后调任什邡知县,再授平武知县。平武县是一个山高水险,汉、夷杂居之地,素多匪盗,号称难治之地。潘润之到任后不动声色,连连破获大盗案数起,捕获大盗数人,治理井然,四境安宁。他组织当地乡绅集资修建葺黉宫、增讲舍、添置书院膏火,择士之俊秀者,肄业其中。案牍暇,亲临训课,一如严师。自是,士始知向学,设位宾兴馆,朝夕尸祝。
光绪十五年(1889),由于长时间辛劳,年事已高,卒于官任上,享年69岁,在扶灵柩归故里的途中,所经之地,当地百姓迎宿至家,哭奠如自家亲人一般悲恸。